《芳华》 严歌苓 人民文学出版社
作家严歌苓的笔调向来冷峻极致,而在最新长篇《芳华》中,她不无感伤地抒情了一把:“四十年了,那座排练厅早被碾压到大马路之下,让城市现代化给化了。那些留着我们年轻倒影的镜子呢?那些萦绕过我们琴音歌声和欢笑的冬青树呢?那座徘徊过我们秘密恋人的骑楼呢?粉碎得连渣子都没了。”如此叩人心扉的文字,正源自那令人又爱又恨的青春。
故事围绕男兵刘峰因“触摸事件”被处理的一系列情节展开。上世纪七十年代,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男少女被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,进入某部队文工团。她们才艺不同、性情各异,碰撞出不乏黑色幽默的情境。在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训练中,青春以独有的姿态绽放芳华。书中,郝淑雯、林丁丁、何小曼、萧穗子等文工团员朝夕相处,她们才艺不同、性情各异,与男兵刘峰发生情感的缠绕、交集,小说用四十余年的跨度,展开她们命运的流转变迁,且大相径庭又出人意料的人生归宿。字里行间,饱含了作者代表自己以及同代人对当年的愚昧、浅薄的反省。
女兵身边的“好人”刘峰,是一个平凡不起眼的人物,却最终在四位女兵心中留下最深刻的印痕。他超乎常人的心灵手巧、他超越自我本能的善良和利他心,甚至他执着的爱情,都让他卓尔不群、超越世俗。比起那些才华横溢的男乐手、英俊潇洒的男舞蹈队员,刘峰个子不高相貌平平也无才艺。他自觉地承包了团里所有的脏活累活,慢慢地,他成了每个人潜意识里的依靠,大家有了任何困难,第一个想到的就是“找刘峰”。他暗暗爱上了独唱演员林丁丁。当他经过漫长等待,在他认为恰当的时机向丁丁表白的时候,他万万没有料到,得到的是跟丁丁以及大家伙儿平时对他的推崇完全相反的拒绝。读来令人唏嘘不已。
阅读中,不禁惊讶于小说对跳舞、兵营等诸多细节的生动摹画。比如写到萧穗子第一次打量男兵刘峰:“我注意到他是因为他穿着两只不同的鞋,右脚穿军队统一发放的战士黑布鞋,式样是老解放区大嫂大娘的设计;左脚穿的是一只肮脏的白色软底练功鞋。后来知道他左腿单腿旋转不灵,一起范儿人就歪,所以他有空就练几圈,练功鞋都现成。他榔头敲完,用软底鞋在地板上踩了踩,又用硬底鞋跺了跺,再敲几榔头,才站起身。”如是情节在《芳华》中俯拾皆是,饱蘸情感。小说出众的气质和美感跃然而出,呈现着那个特殊年代的血色和浪漫。
《芳华》有浓厚的个人自传色彩。严歌苓化身为书中的女兵萧穗子,以她的视角记述、回忆、想象。她在四十余年后回望这段经历,笔端蕴含了饱满的情感。青春冲动下少男少女的懵懂激情,由激情犯下的过错,由过错生出的懊悔,还有时代背景的嵌入,构成《芳华》对一群青年男女青春的历史回望,对境遇变迁的感怀。严歌苓理解他们,理解青春在日复一日单调训练下的压抑与爆发,这股奇异的张力令《芳华》的句子短促而具节奏感。今天的作者严歌苓与当时的小女兵萧穗子,在作品里构成了时空以及理性与感性的对话关系,重新呈现了当时年代里青春的混沌、感性与蒙昧。
严歌苓是出了名的勤奋刻苦,这种品格她自认为是来自母亲的影响。写《小姨多鹤》,她专门跑到日本住进长野一个村子,了解日本人的生活习惯、思维方式。写《妈阁是座城》,为了刻画赌徒的心理,跑到澳门赌场掷金“体验”。写《陆犯焉识》时,又特地去青海劳改农场采访……但这一次没有,《芳华》 的文字好像就生长在记忆的原地,等着严歌苓捡拾、组合。严歌苓文字的画面感强,很多场面像是电影镜头在运动,这是她的作品备受影视改编青睐的原因之一,《芳华》的开篇尤是如此。她认为,小说家应该能够把视觉等感官感觉放在文字里,让它更加有机,更加有活力,更鲜活一些。
阅读之前已知道,冯小刚执导的同名电影已经杀青,将在今年10月上映。为什么叫“芳华”呢?冯小刚解释:“芳”是芬芳、气味,“华”是缤纷的色彩,非常有青春和美好的气息,很符合记忆中的美的印象。绽放如“芳华”,可以寻找那个激情燃烧的可歌岁月。(来自《解放日报》 高中梅)